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教育部、团中央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发扬五四精神,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院系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对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尤其是在抗疫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充当生力军的团干部及团员青年进行表彰,授予“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 西安石油大学 “红旗团支部”

2. 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

3. 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员”

4. 西安石油大学 “五四之星”

二、评选推荐数目

1. 西安石油大学 “红旗团支部”:3个;

2. 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干部”:66个;

3. 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员”:134个。

4. 西安石油大学“五四之星”:包括学习之星、创新之星、公益之星、自强之星、文艺之星。每个单项拟推荐2 名。


三、评选程序

1.西安石油大学 “红旗团支部”

本次评选分三个环节完成

环节一:申报团支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向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院团委进行初评,推荐申报支部填写“红旗团支部”推荐表,并与不少于1500字申报材料一起上交到院团委组织部。

环节二:申报团支部集体召开支部座谈会,座谈会由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以及团支部活动、团务知识五部分组成。首先,由各院系团支部代表播放 PPT 并进行解说,其次由各评委根据相关内容向团支部代表和该班同学进行提问,最终进行评分登记。

环节三: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全院评选产生3个红旗团支部。

2.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在任的学生干部(班团及学生会干部),要求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在前15名,目前无挂科记录(补考通过算无挂科)。先由参评的干部向所在团支部自我推荐,各班团支部通过评议推荐确定候选人,本人按要求完成推荐表、手写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签字盖章)以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上报院团委审核,之后在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校团委审批。

3.西安石油大学 “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团员,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关心共青团工作,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在前15名。各班团支部内部推荐候选人,本人按要求完成推荐表、手写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签字盖章)以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上报院团委审核,之后在校团委组织部进行复审,校团委审批。

4.西安石油大学“五四之星”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团员,要求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或具有积极影响的学生团员。采取个人申报、团支部评议、院(系)团委考察推荐,各院(系) 每个单项可推荐 1-2 名候选人,由网络公开投票和校团委集中评审产生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优工作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在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优的基础上,开展好本次评选活动。

2.规范程序。各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实事求是,严格审查,不得超比例评选,严厉打击造假与虚构行为。

3.全员动员。要充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并结合此次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树立先进典范,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鄠邑校区化学化工学院院系楼C3-106

联系电话:

156-6494-2359

孙培杰185-3798-6441

栾传昊183-4364-4333

七、备注

希望各团支部高度重视,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做好本支部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各支部五四评优表彰推荐名单汇总;

2.候选支部推荐表纸质档及电子档、申报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答辩 PPT 电子档;

3.“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A4纸手写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签字盖章)以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4.“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A4纸手写申请书(不少于800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签字盖章)以及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5.西安石油大学“五四之星”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 1500 字)、个人成绩班级排名以及各类荣誉证书(校级以上) 复印件;

6.请于 2021415日与各年级负责人联系,交给负责人。

附件:

1. 西安石油大学“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2. 西安石油大学“红旗团支部”考核标准

3.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5. 西安石油大学“五四之星”推荐表

6. 评选标准

7. 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优团优干人数分配表


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1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余靓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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