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化学化工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工函〔2024〕21 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推荐项目

先进集体:“铁人”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从本科二、三、四年级班级及学生中产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

3.评选推荐程序

先进集体:各班自主申请,由学院组织联合评审并推荐。

先进个人:根据学院各年级管理模式,将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名额下放至院团委及各年级自评,评选人应当符合《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基本要求。三好学生需在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挂科记录,两学期体育成绩均在良好及以上,按学业绩点顺序遴选;优秀学生干部需在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挂科记录,平均绩点在2.5以上,团委候选人至少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满一学年,年级候选人至少担任班干部/辅导员助理满一学年,经民主测评后顺序遴选;十佳大学生开展学院联评。

4.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原则上不限定报名条件,其中铁人班集体各年级限报1个班级。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2021级34人;

2022级32人;

2023级34人。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院(系)学生人数的4%。

2021级15人;

2022级15人;

2023级15人;

团委10人。

5.材料报送

院团委、各班级于10月24日前,将评议通过集体和学生的《西安石油大学先进集体审批表》《西安石油大学先进个人审批表》纸质版,《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本年级辅导员汇总,逾期视作放弃处理。

联系人:周钰桐联系电话:029-8146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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