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徐圩新区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引导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2022年连云港徐圩新区菁英人才奖学金评审通知》要求,行成评审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长:

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

、参评对象

学院二、三、四年级在册本科生申请人。

、评选条件

申请者除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听课,无迟到、旷课和早退现象,课堂笔记情况良好;

(二)成绩优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三)评定年度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

(四)当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1.评定年度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2.尚在留校察看期间的;

3.评定年度所在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3次及以上者;

4.恶意欠缴学费的。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22年进行各项奖学金综合测评工作。

2.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体现。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量化评分*80%+现场表现*20%。

(二)量化评分细则:

1.在校成绩40分。专业排名第一名得满分,之后专业排名每下降一名得分相差3分。遴选候选人专业排名最低不得低于10%,同等条件通过英语六级学生优先。

2.论文学术成果20分。在权威期刊、SCI、E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20分;在我校认定的其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10分;在我校认定的普通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得5分。此项累计分数上限为20分。

3.学科竞赛成绩20分。在校期间,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得20分;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得18分;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或优秀奖,得16分。个人在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得14分;个人在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得12分;个人在省部级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或优秀奖,得10分;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校级表彰和获得从业资质证书(计算机二级等),得8分。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院级表彰,得6分。此项累计分数上限为20分。

4.社会实践20分。每参与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得2分,每获得一次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表彰得4分,每获得一次省级社会实践优秀表彰得10分,每获得一次国家级社会实践优秀表彰得16分。此项累计分数上限为20分。

评审时间

评审开始时间为11月14日中午12点半,每人答辩时间为7分钟,评审结果公示11月14日-11月17日三天,公示地点为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