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全体2021届毕业生:
根据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不合格课程情况。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良好等级及以上。
4.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尊敬师长,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见义勇为、孝老爱亲、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第1、2、3、4、5、6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得到师生信赖和认可,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推荐名额及评选程序
(一)推荐名额
1.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我院3人。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全校评选5人,我院推荐1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参评。
(二)评选程序
1.4月5日下午18:00前提交申请材料,4月6日上午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入围同学进行答辩,院系初评。
2.省级优秀毕业生实行申请审批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1),并向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初评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申请评审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各院系选拔1名学生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四、申请材料内容
1.《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1或2,一式两份,正反打印,手工填写)纸质版;
2.《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附件3)word电子版;
3.优秀毕业生或学生干部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1000字内。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因此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满足评选条件同学于4月5日(周一)18:00前报送以上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愿放弃;
2.材料纸质版请于指定时间前交至鄠邑校区化卓2017李晓宇同学处汇总,负责同学联系电话:15702988086。
3.请申请同学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积极准备院系初评答辩。
若对本次申请及材料提交方面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陈老师!联系电话:81469205。
附件1: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陕西省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