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班级: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年本科生“品学兼优”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本科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奖学金的审核、评定、监督等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2.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团学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申请、审核资格和拟定等级及名单等具体工作。
3. 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主要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确定评议小组组长,组织召开班级公开述评会,完成材料初审和评议推荐。
二、奖励标准及条件
类别 |
等级 |
奖励金额(元) |
奖励条件 |
品学兼优奖学金 |
一等 |
2000 |
详见《西安石油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西石大生〔2017〕172号,见学生手册)及《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1)。 |
二等 |
1000 |
三等 |
600 |
评审工作中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下达名额。12月4日至5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学校划拨至学院奖励额度为基础,以各年级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年级奖励额度。各年级根据奖励额度,以专业人数为基数,测算各专业奖励额度,并参照一等奖学金覆盖比例,计算各专业一等额度、人数。
2.本人申请。12月4日至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其中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高于425分者按照“审核型”申报。申报材料于12月6日18点前报班级评议小组。
3.公开述评。12月6日至7日16点前,各班级评议小组完成申请汇总,区分“审核型”“评审型”范围,分类进行公开述评。首先完成“审核型”推荐及排序;其次完成“评审型”推荐及排序。公开述评会上,由申请人对照获奖条件向会议作逐项陈述,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作公开展示。会议对申请陈述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作集体评价。评议结果由评议小组报请班主任同意并签字确认。公开述评会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指导,班级评议小组组织,会前须将会议时间及地点提前通知参评者并报备年级辅导员、班主任。12月7日16点前,各班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班级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并纸质版)须报年级辅导员处。
3.资格审核。12月7日18点前,各年级评审小组对本年级“审核型”“评审型”申请材料,分专业进行汇总审核。
4.年级初评。12月8日16点前,年级评审小组完成各等级评审,拟奖励结果在年级范围内公示后,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院审核及公示。12月9日至11日,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9日10点前完成初审,并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后,将名单上报上级部门。
6.申诉及处理。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期间,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班级高度重视评审工作,精心组织公开述评会,落实工作细节,按时开展评审并报送材料,强化监督检查。
2.获奖学生要将奖学金用于改善学习和研究条件,禁止铺张浪费行为。
3.提交材料时,请仔细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姓名、学号和银行卡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证书的正确制作。
联系方式:李老师,81469205,鄠邑校区3号实验楼106室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奖学金班级推荐表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