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评选工作安排,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开展了系列评审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审议、年级评审、学院审定,现拟推荐以下425人为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29-81469205
联系地址: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鄠邑校区教学C区3号实验楼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