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本科年级、班级: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组织领导机构,详见《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1.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等,详见各年级学生手册中学校有关规定。

 3.评定原则。按照上级要求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在该项资助评审中遵循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按照其次序,参照其在校表现、日常消费等方面情况,按照评议结果排序确定。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认定。根据省教育厅下发2020年秋季建档立卡名单为准。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下达

1.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两个档次:特困学生3800/人·年,一般困难学生2800/人·年。

2.名额下达。以学校划拨至学院名额为基础,以优先级评审完成后名额为总数,以各年级其余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基数,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年级、班级及差额联评。

四、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2628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评议的学生,按时向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其中申请理由充分详实,不少于100字;

2)《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等相关材料。

 2.班级复核(10291031日)。请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需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评选产生的要求,对申请者从在校表现、日常消费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评议时出现偏差较大的、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进行个别沟通了解,尽量避免偏差;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并排序,以班为单位填写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拟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并电子版),103117点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资格审查(111113日)。各年级根据学院审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结合班级复核,完成资格审查及班级校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资格审查情况,下达各年级资助等次名额及差额联评名额。

4.年级初评(114日)。各年级按照具体名额开展评审,拟定名单在完成班级校对后,汇总《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4),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5.学院联评(1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开展差额联评,审核及联评结果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6.学院审批及公示(11611日)。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批的名单在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后,将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7.异议及处理。学生对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及结果异议的,在年级初评阶段可向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出,年级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年级小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学生奖助评审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西石大生〔2017173号)和《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定奖助名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当年度获得相当额度其他类别奖(助)学金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次资助,如遇特殊情况应在提交汇总材料时作专门说明。申请奖(助)学金者应积极交纳学费。

3.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中,要求各年级、班级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可通过信件、电话、家访等方式,核查落实情况,提高工作精准度,强化监督检查。

4.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提交前请仔细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学号和银行卡号,切勿出现错误情况,否则将影响助学金正常发放。

5.要做好受助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动态跟踪与教育管理工作,鼓励受助学生再接再厉,努力进取,不骄不躁,立志成才,引导获资助学生要将助学金用于改善学习和研究条件,禁止铺张浪费行为。

联系人:李希老师,81469205Dr.glacier@foxmail.com

联系地址:鄠邑校区C3教学楼106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拟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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